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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1/91/21toy.html

更新日期:2010/03/11 00:55

「玉不琢不成器」可能是錯的,美國一項兒童心理研究顯示:童年未被體罰的孩子,成年後的智商高過童年常受體罰的人。此份研究中將體罰定義為「父母責打孩子臀部,且每周最少三次。」研究並發現常施行體罰的以母親居多。(榮莒苓編譯)

這項研究將在本週五於聖地牙哥舉行的「暴力、虐待和創傷國際研討會(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Violence, Abuse and Trauma)」中發表,研究對象為1510位2到4歲,和5到9歲美國兒童,研究人員於期初記錄了他們的智商,並於4年後追蹤其變化。

主持這項研究的新罕布夏大學莫瑞史特.勞斯教授(Murray Straus)發現,在年紀較小的受測組(2到4歲)中,常遭受體罰的孩童平均智商低於未受體罰孩童平均智商約5分之多。至於另外年紀較長的受測組中,也有同樣結果,不同在於平均智商分數間距為2.5分。

史特勞斯教授投身兒童心理研究超過50年,他的研究結果已是今年第3份針對體罰和兒童智商之間的研究。在接受一個電話專訪中,雖然幼童的智商都會隨著年紀的增長,呈正向的成長,不過那些常被體罰的孩童,智商則相對成長較少,因此體罰的確會減緩孩童智力的發展。除了體罰外,家庭的社經地位和父母教育程度也會影響孩子的心智發展。

研究中也發現,遭受體罰的年紀愈小,受到的影響愈大。這結果推翻了有些家長認為幼童被體罰時還小,不會記得曾被體罰,也因此不會有後遺症的說法。

除了研究美國孩童外,史特勞斯教授還分析來自32個國家,將近18,000個學生的資料,他表示明文禁止體罰的國家,其國民平均智商也相對較高。然而其中卻有5個國家例外,分別是香港、日本、韓國、台灣和新加坡,史特勞斯教授認為或許是因為這些亞洲國家對於學生的學業成績都相當重視。

全世界約24個國家立法禁止任何人(包括父母和教師)體罰孩子。多倫多大學致力於兒童和青少年研究的戴大衛教授表示(David Day),家長與其用體罰的方式處罰孩子,不如用正加強技巧(positive-reinforcement techniques)鼓勵孩子。戴教授認為打小孩不但影響孩子的認知發展,還會進一步影響其語言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幼童而言,被體罰是件很可怕的事,因為他們沒有處理壓力的能力,這創傷會留下長期負面的影響。由於體罰伴隨而來的還有父母的咆哮,這同時也對孩童心理和情緒發展有害。

有些研究中顯示,童年常遭受體罰的孩童,成年後仍不時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狀,總認為衰事隨時會降臨在他們身上。加拿大兒童福利聯盟(the Child Welfare League of Canada)發言人高登.費努(Gordon Phaneuf)表示:此份研究使得「體罰會對孩子造成長期影響」的說法更具有公信力,且這影響是不分國界的。那些長期被體罰的孩子成年後會認為,使用暴力是被允許的。看到這麼多孩子被體罰,甚至家暴虐待真讓人心痛。」

由於加拿大最高法院曾在2004年通過法案,允許家長和教師出於合理的管教,可以對2歲以上的孩子施行體罰,但此項法案在國會三讀時被否決。對此費努表示,加拿大政府出於無奈才明文禁止體罰的行為,真是大錯特錯。他說到:「打小孩(意指打屁股)強烈侵犯孩子的人權,而且打小孩根本就是個無效的管教方法,你想想我們會對親愛的伴侶和尊敬的長輩動手動腳嗎?這世界最沒有自保能力的就是兒童了,你若真的愛他,怎麼打得下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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