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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25/17/24ir2.html

更新日期:2010/04/25 17:44 記者張俊夫/中市報導

在政府有關部門的努力下,地層下陷防治成效顯著,經濟部水利署表示,近10年下陷速率減緩近百分之60、持續下陷面積剩3分之1! 

前不久雲林高鐵沿線違法水井封井爭議,引發台灣西部沿海地區地層下陷防治爭議,討論聲不斷,針對各界的關心,水利署表示,地層下陷防治問題中央一向非常重視,署方自84至97年,14年中即已陸續推動2期地層下陷防治方案,協助地方政府辦理防治工作,且極具成效。 

以90年下陷速率為例,當時最大下陷速率為17.6公分,目前已降至7.4公分,持續下陷總面積也自90年的1539平方公里減少至去年時已剩下530平方公里,其中最大下陷面積就集中在雲林縣,有414平方公里,少部分散落在彰化、嘉義、台南縣地區。 

水利署表示,地層下陷是一個不可逆復的嚴重問題,因此中央對西部沿海地區地層下陷問題絕對不可能坐視不管。 

為了加強彰、雲地區地層下陷防治, 94、95年行政院即核定「彰雲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雲林縣境高鐵沿線3公里公有合法水井封移計畫」、「彰化大城公有水井封停計畫」三項計畫,彰雲持續地層下陷面積也自90年的1018平方公里下降至今的492平方公里,台灣地區地層下陷問題近年因為各項防治計畫的實施,已有大幅度改善。 

對於違法水井的處理,水利署已透過成功大學地層下陷防治服務團協助各縣市政府,同時正依照水井區位及嚴重性等輕重緩急擬定分年分期實施計畫來協助這些縣市執行,水利署已在從今年起至103年的「地下水保存計畫」中編列補助縣市政府執行違法水井處置所需經費,並就縣市政府人力、預算予以支持。 

水利署強調,除了全心投入既有違法水井的處理,新增水井問題也不容忽視,經濟部從去年2月起,即要求各縣市政府對於新增加的水井更應《即報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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