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時間:2010-12-1    消息來源:chinesedaily   点击量:334    網友評論評0条  
 http://www.chinesedailynews.com/article/article-c125322.aspx    
 
  洛縣監事會上月投票通過「禁用塑膠袋」法案,引起一些餐館和商店老闆不滿,他們認為在部份地區禁用塑膠袋並不能有效改善環境污染,相反卻對他們的收入造成很大影響。

 洛縣監事會11月6日以3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該法令,規定指定地區如羅蘭崗、威蒂爾(Whittier)、阿塔迪納(Altadena)、查特奧克(Charter Oak)等地的雜貨店、超市、藥店、酒類商店等,從明年7月1日開始都不得再使用塑膠袋,鼓勵人們隨身攜帶可重複使用的購物袋,如果沒有自帶購物袋,商店也提供收費10美分的紙袋,並將全面逐步推廣實行。

 但法令並沒有禁止超大型零售商店和食品車繼續使用塑料袋,這引起了雜貨店、超市、藥店、酒類商店等老闆的不滿,一家小型超市老闆Jack Brown就提出,如果這項法令真是為了保護環境、改善污染,為什麼不在所有商店都推行此措施,而只是限制特定商店不能使用塑料袋,這對這些商店經營者很不公平。

 環境保護部門非常贊成這項法令,據統計,目前只有不到5%的塑膠袋是可分解的環保型塑膠袋,絕大多數塑膠袋被丟棄後,會對土壤、野生動物、植被等造成健康隱患。

 環境保護部門認為,逐步推行此項措施有利於改善環境污染,但要從根本上杜絕塑膠袋污染,還需全面實行此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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