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07/29 11:13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

台中市環境保護局分別於今年四月及六月在台中市文化中心地下一樓演講廳舉辦「餐飲業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環保法令宣導」說明會,宣導環保法令及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業務,呼籲餐飲業確實進行分類回收工作,達到廢棄物減量、再利用目標。

 

說明會吸引三三○餘位、八五家餐飲業者到場參加,反應相當熱烈。環保局針對餐飲業委託上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舉辦兩場次宣導說明會,呼籲業者務必配合相關查核作業及後續改善,對於違規業者予以輔導及限期改善,並進行追蹤複查。

 

環保局說,經限期仍未改善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六條規定告發,並依同法第五二條規定處新臺幣陸仟元以上參萬元以下罰鍰。

 

餐飲業主要產出廢棄物包含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另有部分業者會產出廢食用油,為有效掌握廢食用油清理流向,避免任意處理及朝向再利用管道處理,環保署已於九十六年九月一日起將廢食用油之大型連鎖速食店及麵條、粉條製造業納入列管,除應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外,也應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至於未列管餐飲業者,仍需將廢食用油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清理,若發現未妥處或隨意倒棄,將依上述罰則予以告發處分。

 

環保局再次提醒餐飲業者,應確實做好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若有相關疑問或建議,請洽詢廢棄物管理科04-22276011分機406、407,或委辦上境公司04-23504969分機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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